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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10篇

时间:2022-11-13 10:50:12 来源:网友投稿

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10篇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10篇,供大家参考。

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10篇

篇一: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党委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大家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放松,把问责“利剑”坚决指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拧紧了管党治

 党的“螺丝钉”。不唯管党治党如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肩上的责任都是政治责任。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 xx 镇、xx 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就目前而言,基层人民银行落实主体责任,还是过多的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行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还是停留在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

 签订责任状、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

 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

 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支行副行长工资收入在全行 30 多个干部职工中排名 20 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县支行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

 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县支行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

 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一)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先进示范等形式,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把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沟通信息,研判对策,抓实抓牢主体责任。同时,实行无为问责,对于支行出现的无正当理由,对未完成中支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当地人行工作安排的,应实行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

 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面,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

 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篇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1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

 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

 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抓、抓,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与经济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零惩治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遏制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运行的,加大对违反制度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和班子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一片的效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2

 近年来,XX 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 XX 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X 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 X 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 X 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 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狠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 X 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 X 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

 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X 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 X 次,组织集体学习 X 次,与党员谈心 X 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 X 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 X 项,结对帮扶 X 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

 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 X 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 X 人次,慰问资金 X 万余元。

 三、狠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 X 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 X 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 X 人次,开展任职谈话 X 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

 (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狠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

 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选任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 X 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 X 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

篇三: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缺失

 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

  去年 3 月,中办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定清单、立规矩。日前,襄阳市 XX 区纪委监委围绕如何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调研思考。

 一、主体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 1. 责任挂嘴边不上心。XX 年以来,XX 区处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员干部 30 余人次。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党委(组)书记在会上、向上级汇报工作时把主体责任当口号喊,只提要求、不抓落实;有的单位一直没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成员;有的单位党组织近三年来一次也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则从未明确下属二级单位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某区直单位党组书记,XX 年上半年多次以召开会议的方式传达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精神,但在干部监督履责中,却没有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

 2. 规章似摆设不入脑。有的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挂在墙上、写在文件里,应景造势,但未真正入脑入心。调研发现,某区直单位梳理出 X 个廉政风险点,X 条防控措施,并根据科室职责制作成精美的提示牌摆放在办公桌显眼处,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很少落实,没有真正发挥警示效果,该单位仅 XX 年上半年就有 X 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然而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却发现,部分单位“一把手”仅在党委(组)会上简单读读通稿,敷衍了事。

 3. 检查摆阵势问责搞变通。部分单位为了应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阵势搞得很大,但多以读文件、作指示等“空对空”的形式敷衍塞责。甚至有极少单位领导干部在执纪问责上打折扣、搞变通,导致本单位监督监管长期落虚落空,最终发展为违纪违法窝案。

 4. 责任上推下卸“ 等拖靠” 。少数党委(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积极、不主动,落实责任上推下卸,工作中存在“等拖靠”的现象。座谈中,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流

 露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机关纪委书记的事,我需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不能分心管太多的想法。少数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抵制、不处理,连批评教育也是装样子、走形式。XX 年区直某单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听之任之,导致单位一度出现作风松散和互相举报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责任意识淡薄不知“抓什么”。落实主体责任搞形式主义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根本上是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没有认识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事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政绩观”畸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虚”的,不愿下功夫固本培基,往往把责任推给纪委,在实际履责中实事虚做、长事短做、难事不做。

 2 2 .担当意识不强不知“ 怎么抓” 。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责任缺位表现,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担当,充当“老好人”的思想作祟。有的领导干部原则性不强,不敢得罪人,对违规违纪问题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理的不处理。同时,由于缺乏党内政治生活历练,有的领导干部政策水平、

 理论素养不高,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只能喊口号、装样子,认认真真“走过场”。

 3. 责任传导流形式“ 抓不好”。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跟踪检查不到位,甚至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督导检查看外在形式多,看实际效果少;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对搞形式主义的没有批评提醒,甚至不追责问责。久而久之,导致压力逐渐递减、责任传导层层弱化。

 三、压实责任的意见建议 1. 划好“ 责任田”—— 解决“ 抓什么” 的问题。结合调研座谈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不知道具体抓什么,是导致出问题、被追责的重要原因。《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各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强调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同时,以责任清单形式,分别明确党委(组)“两个维护”、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内容,以及专题研究、责任分工、调查研究、提醒谈话等具体任务。督促关键少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解决“抓什么”的问题,一要明确责任清单 。按照“可量化、能落地、好检验”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既针对区、镇(街)、村(社区)等不同层级,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列出年度任务的“总清单”,又在总清单的框架内,结合年度工作重点,

 对年内每一项重点任务开列“子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压实一把手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责任。同时紧盯“四同”部署,及时跟进监督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瞄准刚性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下级党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等常规性工作内容,建立主体责任定期提醒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知责、明责;二要督促一把手坚持“四个亲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抓直管、靠前指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紧盯下级单位部门,通过个别谈话、专题汇报、述职述廉等措施,推动提高认识、扛起责任、抓好落实;三要层层传导压力。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坚持抓好主体责任考核、通报、约谈、整改“回头看”等制度执行。突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也要针对党委(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相关清单内容,用好党纪法规业务培训、主题教育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筛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的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弄清楚什么是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有哪些内容、履行不力会受到怎样追究,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

 2. . 压实责任人—— 解决“ 怎么抓” 的问题。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据统计,近年来全区问责的领导干部人数中,“一把手”所占比例较大,《规定》所列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就与“一把手”有关,其目的就是以强有力的追责倒逼“一把手”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本单位班子队伍中形成履职担当的“头雁效应”,从而解决 “怎么抓”的问题,一是要带头抓,党委(组)书记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宣传教育,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同时,聚焦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构建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主动抓,党委(组)必须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切实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和贯彻落实的执行者,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紧盯通报曝光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形式主义典型表现,深刻反思,变“要我抓”为“我要抓”,牢牢掌握管党治党的主动权;三要严格抓,党委(组)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心有明账”,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带队伍的“严”

 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日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其他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的党组织书记,上好“紧箍咒”,着力解决好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3. 精准监督问责—— 解决“ 抓不好” 的问题。《规定》第四章专门就监督追责单列一章,列明应当问责的 5 种情形,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明确载体和抓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解决“抓不好”这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就要紧紧牵住问责这个有力“缰绳”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横向”与“纵向”的关系。横向上,履行好协助职责,督促单位党委(组)定期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同时,要书面报告上级纪委,一般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当好参谋者。纵向上,履行好监督责任,每年两次参加单位党委(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研究会,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当好监督者;二是要处理好“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主体责任的落实、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关键看单位党委(组)这个整体的履职情况。因此既要抓住“树木”,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有没有违规违纪违法和贪腐行为,还要结合单位实际推出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对关

 键少数的决策监督。又要抓住“森林”,盯紧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这个“牛鼻子”,通过建立完善述职述责、集体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机制,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统筹推进;三是要处理好“主抓”和“协助”的关系。对因落实主体责任搞形式主义,导致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地方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完善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履职不力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决策、部署、执行、效果 4 个层面,明确协助路径,全面履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惩腐败者、聚焦“关键少数”、管住“中间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多做善意提醒、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篇四: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 是 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 。

 。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 起 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从 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 任 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 必 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 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 党 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 治 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 战 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 社 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 深 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 治 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 两 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 顺 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 保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 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 “ “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 中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 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 治 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 锻 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 , ,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 突 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 松 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 斗 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 信 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享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 ; ;跑官要官、各

 自为政搞 “ “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 行 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 党 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 度 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 因 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 不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 、 、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 就 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 有 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 的 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 、 、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 能 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 问 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 全 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 带 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 我 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 )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 腐 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 中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 ,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 峻 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 敢 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 还 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

 从 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 象 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 败 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 , ,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 出 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 势 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 案 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 看 看,非常“复杂”。区域 性 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 , ,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 存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 , ,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权 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 盘 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 治 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 害 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 一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 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 当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 存 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 着 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 以 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 、 、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 、 、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 党 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 任 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中 中央对反腐败

 形势的判断 和 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 强 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 坚 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 , ,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 赢 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 )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 无 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 规 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 推 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 建 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 廉 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 提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 会 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 风 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工 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 党 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 事 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 廉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明 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 建 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 一 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 次 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 好 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 是 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 委 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 求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 回 回归,是法定之责。

 去 年 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 任 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 央 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 于 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 施 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 , ,强化措施,强力推进, 有 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 的 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 面 面问题。

 (一)压力传 导 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 层 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 下 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 以 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 性 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 行 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 留 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 段 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 人 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 、 、没有抓。

 (二)“口 号 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 委 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当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 围 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 得 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 有 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 没 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 工 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 工 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 级 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 安 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 写 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

 。

 (三)落实主体责任 方 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 各 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 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 、 、签签字、讲讲课、表表 态 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 法 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 , ,上行下效、照搬照抄, 以 以“文件落实责任”。现 在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 件 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 不 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

 有 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 提 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 廉 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 甚 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 在 在缺位现象。

 (四)缺 乏 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 方 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 上 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 和 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 是 是“凭印象、靠嘴说、看 材 材料”,内容泛化,缺乏 针 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 作 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 标 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 发 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 能 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 实 实情况。

 (五)责任追 究 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 的 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 结 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 ” ”。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 俗 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 方 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 任 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 批 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 理 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

 。

 (一)加强责任意识 教 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 增 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 础 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 任 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 领 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 、 、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 任 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 教 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 层 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 内 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 特 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 的 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 组 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 容 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 和 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 , ,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 管 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 任 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 , ,关键是强化“一把手” 的 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 含 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党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 责 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 双 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 、 、抓书记,使“一把手” 真 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 严 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 行 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 党 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 行 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 情 情、尽力,党要管党、从 严 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 真 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 济 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 作 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 同 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 求 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 集 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 好 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 空 空。

 (三)抓好重点责 任 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 必 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 , ,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 全 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 纪 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 纪 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 “ “三严三实”和“守纪律 、 、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 , ,加强纪律执行,严查

 违 纪 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 住 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 干 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 ,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 唯 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 才 才干过硬的“能吏”,也 选 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 , ,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 不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 要 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继 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 严 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 , ,维护群众利益,防止“ 四 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 导 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 处 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 容 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 、 、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 败 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 权 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 牢 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 加 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 力 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 的 的“弹性空间”和“死角 地 地带” 。

 (四)建立健 全 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 任 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

 将 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 , ,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 组 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 任 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 明 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及 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 工 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 、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 有 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 ,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 , ,通过约谈、听取汇报、 个 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 式 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 ,把责任压紧压实。

 ( 五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 究 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 实 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 领 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 任 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 下 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责 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

 出 问 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 责 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 有 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 要 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 处 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 ” ”,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 责 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 现 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 迁 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通 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 一 一片的效果。

 全面从严 治 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 分析

 党的十八届 四 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 依 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 党 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 治 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 建 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 了 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 治 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 一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 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 从 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 把 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 的 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 在 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还 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

 。

 1.管党治党意识有 待 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 当 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 党 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 中 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 为 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 工 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 副 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 记 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 见 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 易 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 显 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 看 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 政 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 大 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 己 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 因 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 管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 工 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 面 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 务 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

 有 有的单位行政领

 导,忘记 了 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 , ,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 就就是“我是搞业务的” , 把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 于 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 字 字、活动露个脸,“一岗 双 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 是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 象 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 于 于“上传下达” ,满足于 “ “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 什 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 建 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 创 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 部 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 了 了 “上头热、下头冷” 的 的现象。

 2.考责评责 体 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 比 比重偏“轻”。

 有的地 方 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 入 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 综 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 占 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 作 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 至 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 核 核内容偏“虚”。基层党 建 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 产 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 法 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 考 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 小 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 开 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 决 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 客 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 的 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 在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 义 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 方 方式偏“单”。注重年终 集 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 督 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 、 、纪检、宣传、统战考核 各 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 能 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 效 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 ” ”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 制 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 核 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 配 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 而 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 核 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 不 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 而 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 的 的运用形成

 “两张皮” , 没 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 核 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 和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 部 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 降 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 员 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 作 作用。

 3.敢管敢严力 度 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 抓 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 织 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 违 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 不不硬、底气不足,怕“拔 出 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 务 务工作者怕执行...

篇五: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缘由分析及措施

 缘由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化。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生疏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叫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实行主体责任的很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担当,用实行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实行。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担当着单位其他工作。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气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实行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峻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实行流于形式就是主要的外在因素,其在 xx 镇、xx 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化、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判与自我批判、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峻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实行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峻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需的角度生疏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特地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连续回纪委。

 四是实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法单一。目前实行主体责任的主要途径还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提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虽然制定了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四述”评议制度,但也是以听汇报、看材料为主,内容空洞雷同,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追责问责时,手段特别有限,仅仅是通报批判、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处理结果往往是隔靴搔痒、不痒不痛。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管党治党建设党是软功虚活,实行主体责任停留在学习、开会、领悟、表态、再学习、开会、领悟、表态这样的死循环。

 五是实行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完善。主体责任相比业务工作来说,无法物化,难以量化,定性多定量少。目前来说,在主体责任实行上既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成效测评标准也很模糊。在衡量主体责任实行的效果时,往往是主观感受占据的比重较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实行的实际成效。而这在确定程度上还助长了形式主义,不少基层党组织在实行主个责任时,不管工作成效,把工作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上级一来检查,就是写好工作汇报,补齐档案资料。

 措施:

 一是提高干部政治站位,深化责任的本质内涵。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需旗帜鲜亮讲政治。党委要加强训练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大家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实行,让主体责任是必需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化人心。要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放松,把问责“利剑”坚决指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拧紧了管党治党的“螺丝钉”。不唯管党治党如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肩上的责任都是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明责落责问责体系闭环。

 “有责任不明确、明确了实行不下去”可谓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党委要首先明确自身主体责任,之后再到把责任分解到党的组织、宣扬、统战、政法等各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内容不断深化,责任主体不断明确、具体和清晰。其次要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考核评分制度等举措有力督促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最终要通过严峻的问责,表明党委从严压实责任的鲜亮看法,决不因人数多少、职务凹凸而区分对待。从而打造明责落责问责的完整体系。

 三是促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激发实行责任的正能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疏到位,行动才能紧紧跟上。党委要紧盯“关键少数”,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实行,在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猛击一掌,粉碎了过去一些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错误观念,通过打下的是问责的板子,触动的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思想,落下了管党治党的责任,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将责任意识牢牢根植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中,在各级党组织和宽敞党员干部中培育出勇于担当、尽心尽责的深厚氛围和政治生态,激发出实行主体责任的强大正能量。

篇六: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017-01-16 浏览:分享人:宋芳军手机版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

 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

 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

 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

 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

 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

 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

 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

 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

篇七: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法规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应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新常态,主动适应、积极维护、努力践行新常态,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创新的发展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直面问题,有的放矢,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主线,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坚强保障。几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方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连续 3 年被最高检评为党建理论研究优秀组织奖。但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有的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好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到位,机关党建

 工作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这些都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的普遍一些,有的突出一些,是加强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一句话,是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务见实效的关键所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认识偏差,二是对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职能作用存在认识偏差,三是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存在认识偏差。

 认清形势,明确要求,进一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形成了新常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认识上,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在观念上,党要管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在重点上,严肃解决党性不强问题和“四风”、脱离群众、“不严不实”问题。四是在制度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刚性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五是在方向上,增强看齐意识,以上率下,突出主体责任。六是在工作评价上,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七是在环境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解决政治生态问题。总之,贯穿党建工作新常态的灵魂和红线,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当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

 党中央正在实施四个全面推进战略布局,党建工作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经济下行使检察机关担负的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营造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任务艰巨繁重,对实现司法办案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更高;司法改革处于攻坚期深水区,对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要保证检察干警思想稳定,要带领党员干部担当改革重任;实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后,对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承担起指导、联系、服务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的要求更高;检察工作发展中需要破解的难题增多,对司法办案的素能和检察工作管理的素能要求更高,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的要求更高;适应信息化网络时代,对党建工作要求更高,等等。这种新形势同时也给党建工作提供了创新发展的机遇。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应从思想观念到方法手段、从工作内容到活动方式、从制度规定到组织形式进行新的尝试,用新思路应对新挑战,用新办法破解新难题,用新发展拓展新局面。

 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是机关党组织系统的组成部分,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和根基。“细胞”如果动力不足、功能降低,就会影响党的“肌体”正常运转和健康成长。因此,必须站在事关党的事业发

 展、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上,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顺应时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和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能力。

 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面对新常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理清思路、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等工作部署,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找准机关党建发挥作用的工作载体。

 三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以党支部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

 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党支部书记这一“关键少数”为重点,发挥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抓党建,构建上下联动顺畅、内外沟通高效、左右衔接有序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为此,要形成机关党委组织主导,党支部主体主建,政治部、纪检组协作配合,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联系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要落实这一总体工作思路,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抓紧组织学习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学而用、学而行,不断增强知行合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在手上,用年度述职机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组织,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的主导作用。要对党支部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领导,对群团组织加强工作领导。

 四是加强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机关党委工作要

 与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与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检察官文联工作紧密结合。

 五是加强融入,进一步贴近检察工作实际。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融入到检察专项工作中,融入到司法办案活动中。

 六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要建立约谈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评价机制。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中央决定,履行好主体责任,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面临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少数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存在责任分解模糊。总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党委只是指挥员的角色,而不是战斗员,不必亲临一线;还有的认为一俊遮百丑,只要把具体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

 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会伤和气,搞不好还会得罪人,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不敢真抓,存在“推推动动”现象;有的认为现在存在问题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即使抓了,也很难见成效,不如睁只眼闭只眼;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该抓,但具体到本单位情况又有畏难情结,靠上级查出问题后自己再动;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阵风,很快就过去,只做点表面文章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很认真。由于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危害认识不清,就不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流于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的不死,扛的不牢。

 (二)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同志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有的认为为工作得罪人何苦来;有的找理由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过惯了当好“好人”的生活,拉不开情面,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甚至帮助藏着。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的多、落实的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怕引火烧身,遇难事就想撂挑子,回避矛盾,不正视问题,放任“四风”蔓延;随众心理强,认为法不责众,丧失了担当的意识和担当的能力,实际成了不正之风的保护神,充当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拦路虎。

 (三)责任分解模糊。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

 导的领导责任。一方面分解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不明确,如“党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其二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多个部门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困难。

 (四)考评机制设计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现行的考评只重视单位有没有违纪问题发现,导致谁反映单位问题,谁就成了阻碍单位发展不受欢迎人。监督难是主体责任落实的软肋。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权力不受制约,大事不经研究,暗箱操作,造成了监督难。其次现行干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对干部普遍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大家热衷于提拔干部,做“好事”,不愿对干部日常监管,做“坏事”。最终导致考核机制简单,形式过于单一,监管手段鞭长莫及,使考核、监管留在纸上;有的考评属于粗放式,没有细化,千篇一律,造成执行难。

 (五)责任追究不力。对领导干部追究不力是造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一是不想追究。主要考虑同事感情、单位和部门利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者,百般开脱,能捂则捂,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评先,怕影响同志团结;甚至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有的以“集体责任”淡化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使追责不了

 了之。二是不敢追究。特别是对位高权重者,同级追责难上加难,追责不成反被打击报复,害怕丢帽子、失位子,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灾难。三是怕社会不理解。发现问题一般是捂着盖着,谁捅破了这层纸,往往被视为不搞团结、想当官、害人的“小人”,导致正不压邪。四是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追责标准不一,处分不具体,程序不明确,也往往造成追责难。考虑领导因素多,领导重视就追责,领导不发话就不追责。五是追责偏轻。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一经查实问题严重的,往往只给当事人党纪处分就划上句号,名誉上是保护干部、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实质是拿党的纪律做交易。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六)领导重视不够。尽管“两个”责任多次发文,开了不少会。但由于具体操作难、见效慢,部分领导讲的多,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特别对同级领导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怎样更有效的监督,办法少,工作不深入,听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汇报少。对于已部署的工作,如“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谁来督查落实。对个别一把手的“任性”、不担当、不作为,发现后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说是常抓,事实是常而不抓。上级党委只要派人明察暗访找问题,事实上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看似隐蔽,实则非常明确,一查

 便知。只看领导重视度,是真抓真管,还是走过场,做老好人。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

 从中央提出“两个”责任以来,经过各级党委不断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要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真正扎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篱笆,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守护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1、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参加研讨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委工作的始终,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2、树立担当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敢于...

篇八: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7-01-11 浏览:分享人:郝进月手机版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做到干部随从严管理成长、从严管理伴干部一生。那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

 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

 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

 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

 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

 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2 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和权威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

 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 10 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 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 80 余本,廉政CD 2 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 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隽办法[2016]25 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

 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

 部...

篇九: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明责担责问责,不仅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地正风肃纪反腐,而且对各级党组织明确提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从而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属性的本质塑造的重要一环,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增强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地方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过程中。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管党治党状况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的根本原因和宝贵经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在履职尽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一、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各级党组织作为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其主体责任意味着各级党委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但是,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事实正是如此。在不断深入的管党治党实践中,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在思想深处还存在着“何必当真”的观念、“得过且过”的想法、“干一下得了”的心态,以至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责任更是不力,存在明显的不足。表现在: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方法途径单一。一些地方或基层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对上级党组织提出的管党治党要求和任务,其贯彻落实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表表态、讲讲课、泛泛提一些要求,管党治党的工作方法难免失于应付式、简单化、单一化, “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是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子里,只说不做搞形式。由于思想懒惰、工作鲜有创新,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长期习惯于等上级发文件,然后照抄照搬,满足于以“文件落实责任”。一些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更是对管党治党的具体规定不甚了解,因此在抓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不免缺位。二是缺乏管党治党有效工作机制。巡视发现,有些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形式上看起来很严格完善,而内容却缺少针对性;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顾抓权力,不去抓监督,任命干部时当仁不让,平时对干部却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撂挑子给纪委;有的地方党委不抓总、不统筹,党的建设部门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同时,对管党治党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三是责任追究失之于宽软。有的地方或基层党组织没有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对干部没有真正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一方面“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另一方面追究责任时怕影响团结,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责任追究不痛不痒,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陈子贵

 29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追究手段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际上是搞盲目的“内部团结”。(二)当管党治党的“甩手掌柜”,“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委(党组)书记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该管的事情不管,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当“甩手掌柜”或担当不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大多依旧由纪委承担。比如,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一般性要求,而缺乏针对性措施;或者奉行好人主义,在管理上不动真碰硬,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只管有任免权的干部,凡是上级党组织任命的干部一概不管,认为他们与本级党组织无关,不要和尚训道士——管得宽;有的对党员、干部只管工作不管人头或只管人头不管思想。还有一种更普遍的现象是,对党员、干部没有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只管八小时以内不管八小时以外,认为那是个人的“私人生活”“自由空间”,管了吃力不讨好,没有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纳入到组织管理轨道,使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情况不明、问题不清、措施不实,等到出了问题,移交纪委了事。(三)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各级党组织能否贯彻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但在实际推行的实践中却存在着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以至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像深深的海洋,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党中央十分重视管党治党问题,有认识、有决心、有措施、有力度、有效果、有恒心;各级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总体上对管党治党认识比较到位,措施比较具体,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但也存在地区、行业差距,责任落实不平衡;而部分基层党组织,对管党治党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实在,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大,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有层层递减的现象。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特别是基础党组织对管党治党工作的冷淡或担责不到位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方面的严重问题。基层党组织与基层权力的廉洁有效运行以及普通百姓基本权益的保障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将直接伤害到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二、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主要的是:(一)责任主体没有坚定地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担责不严、担责不实,或者不敢担责。一些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够,没有真正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管党治党工作仅仅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以为这样就履行了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与此相应的是,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空转”,党的各项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至于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级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都“打包”给纪委承担。在履责方式上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常常是照抄上级文件分解主体责任,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去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当前,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少。同时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有的基层单位害怕影响自身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这些现象正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没有坚定地担负起主体责任的表现,与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存在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

 30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鸵鸟心态”有很大关系。有“鸵鸟心态”的人,一旦遇到问题,首先想的不是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选择逃避,不敢直面现实,不敢担当责任,平常大言不惭,遇事则畏缩不前。这就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不敢担责或担责不严不实的真正心理原因。(二)在扭曲的政绩观中将管党治党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党的十八大以前,管党治党工作并没有被当作政绩或重要政绩来看待和强调,各项经济指标、GDP增长速度才是各级领导干部强调的硬实绩、显政绩。这样的思维定势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形势下的一些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内容虚,抓与不抓没有什么区别,可以摆摆样子、应付了事。从近年来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主体责任没有投入主要精力,把抓从严管党治党与抓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要么把发展抓在手里、把党务挂在墙上;要么把党务抓得热热闹闹、把发展搁置一边。其结果,要么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要么是经济发展没有目标、没有方法、质量不高,经济结构转换不力,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显然,将管党治党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是不对的。在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灵魂和根本保障,无论是管党治党还是加快各项事业发展,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经济建设需要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从严管党治党与经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只要把从严管党治党和推动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严管党治党就能成为撬动发展的有力支点。因此,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与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是互促共进的关系。(三)党组织负责人在人情、关系、利益方面不过关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除了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外,还面临着由“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带来的党内大量思想问题和利益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涉及党员、干部多,同其他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协调处理难度很大。因此,在管党治党、执纪问责的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等方方面面的“围猎”,使党组织负责人面临着严重的人情、关系、利益方面的考验。如果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硬,经不起这些考验,那么势必要影响到管党治党的范围、力度和效果。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泛滥不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际上与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交织、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腐败问题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因而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比伸张正义的力量还要强大,或者遇到问题时装聋作哑、视而不见、避重就轻,搞变通或选择性执行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比如,在美丽秦岭北麓的西安市境内,违规、违法建设的别墅不断蔓延,一些人盯上了秦岭的好山好水,试图将“国家公园”变为“私家花园”,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从 2014 年 5 月到 2018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秦岭北麓西安段圈地建别墅问题先后作出六次重要批示,但是问题拖延四年多才得以最终解决。除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外,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涉案的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在人情、关系、利益方面过不了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人情、关系、利益不过关问题,追根溯源,与当前政治生态中的圈子文化脱不了干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一直具有深厚土壤,这些人只讲私情不讲党性、只讲关系不讲原则,认为“坚持原则麻烦多,平平稳稳好处多,拉拉扯扯朋友多”,他们把社会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和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党内,表面上人情味儿十足,但本质上都是以牺牲党的政治原则为代价,满足个人私欲私利,是严重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不仅已经成为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经济发展的严重“内伤”,而且是阻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生态之“毒瘤”,必须猛药去疴、重拳整治。(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责任编辑/张秋实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

篇十: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的不扎实原因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各事,时刻记在心上,坚持扛在肩上,认真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在行动上,并且持之以恒,卓有成效。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 进 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 障 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 作 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 新 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 巩 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 仍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虽然 不 不是普遍现象,还是必须 引引起足够地重视与警醒:

  一、管党认识不够到位 , ,导致“重发展、轻党建 ” ”的思想误区。推进全面 从 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各级党 组 组织的“领头人”。囿于 经 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各 种 种压力,一些单位的党组 织 织书记还有“重发展、轻 党 党建”、“重业务、轻党 务 务”的认识误区,片面地 认 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 ” ”、经济建设才是“硬指 标 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 作 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 严 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多 , ,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基 层 层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 织 织生活不够正常、干

 部管 理 理过于人本、党员作用发 挥 挥不明等,形成“一手硬 , ,一手软”的现象。

 二 、 、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导 致 致“重服务、轻教育”的 重 重心偏差。建设基层服务 型 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 的 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型党 组 组织建设过程中,发挥政 治 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从来都 是 是一致的、统一的,只有 强 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 地 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 化 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 功 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

 但 但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服务 型 型党组织建设简单等同于 为 为群众服务,工作满足于 解 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矛盾 纠 纠纷,忽视了党组织“做 群 群众工作”的政治功能, 导 导致少数群众政治素质和 法 法制观念不强,不能正确 看 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矛 盾 盾和问题,常以少数人利 益 益替代或损害多数人利益 , ,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和 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 主 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导致 “ “重使用、轻管理”的宽 软 软现象。敢管严管干部队 伍 伍是从严治党的核心,也 是 是衡量各级党组织从严治 党 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标 准 准。当前,部分党组织在 干 干部选拔管理中存在重选 拔 拔、轻管理,重使用、轻 监 监督现象,对党员干部管 理 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 软 软的情况:如平时对单位 “ “一把手”管理比较重视 , ,而对于副职、中层干部 的的监管力度偏弱;干部绩 效 效考核偏重结果,导致政 绩 绩观出现偏差,工作轻“ 平 平时”,重“评时”,滋 长 长了“投机取巧、急功近 利 利”等行为。由于没有做 到 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长 长管

 长严,导致为官不为 、 、为官乱为、为官不正、 为 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四、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 ,导致“重有形、轻有效 ” ”的形式倾向。以改革创 新 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 下 下的党建工作是全面从严 治 治党的题中之义。因此, 如 如何考核党建工作改革创 新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 实 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面对 的 的问题。当前,党建工作 考 考核内容偏虚,有时甚至 将 将有没有成立领导小组、 有 有没有下发专题文件、有 没 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等作为 考 考核指标。考核是一种导 向 向,直接决定着行动。于 是 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工 作 作推进时过份追求创特色 , ,培精品,过分偏重外在 形 形式的创新,忽视了内容 与 与成效,出现“形式大于 内 内容”的现象,导致文牍 主 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

  五、督查问责不够有力 , ,导致“重结果、轻过程 ” ”的管理问题。督查问责 是 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 要 要抓手。各地围绕从严治 党 党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 党 党内规章制度,但在制度 执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重布置 、 、轻落实,重结果、轻过 程 程的现象,特别在指导、 督 督查、通报、整改、问责 等 等环节认真、顶真、较真 不 不够,导致制度执行过程 中 中的偏差和问题得不到及 时 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 为 为”与“为官不易”、二 线 线干部作用难以发挥、党 内 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等长 期 期困扰基层党建和干部

 管 理 理工作的难题还没有得到 有 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 述 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几 几个方面:一是对各级党 组 组织书记的思想教育不够 , ,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充 分 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 要 要意义,没能确立“抓好 党 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 ,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 责 责任意识和务本能力不强 , ,缺乏履行管党“第一责 任 任”的政治自觉。二是对 基 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属性定 位 位不准,没有做到政治功 能 能与服务功能“两手抓、 两 两手硬”,以致于基层党 组 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 不 不够,党组织的政治属性 呈 呈弱化的倾向。三是部分 党 党组织在落实从严治党责 任 任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 好 好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主体 责 责任,部分党组织书记缺 乏 乏敢于担当的使命意识和 勇勇于负责的政治品格,对 干 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没 有 有做到全面严、全程严、 持 持续严。四是党建工作评 价 价机制不够完善,过程指 导 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 组 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严谨 踏 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 实 实的工作作风,没有做到 善 善学善思、善始善终、善 做 做善成,使从严治党缺少 了 了工作效果的支撑。五是 对 对制度建党的要求重视不 够 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 , ,制度落实刚性不够,过 程 程督查标准不严,追查问 责 责力度不大,党内监督覆 盖 盖不全,致使部分党组织 书 书记在抓党建工作的过程 中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 有 有痕的劲头和持之以恒、 久 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 神 神。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 , ,笔者以为推进全面从严 治 治党,必须

 在强化责任意 识 识、健全责任体系、狠抓 责 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考核 、 、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花 功 功夫,其关键还在于抓实 从 从严治党的过程,具体而 言 言就是始终坚持做到以下 “ “五抓”整改措施: 一 是 是始终坚持统筹抓、抓统 筹 筹。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 党 党的基础。“统筹抓”就 是 是要紧扣“围绕中心抓党 建 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 总 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 党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 局 局、统筹协调的作用,及 时 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 导 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 制 制定工作计划,召开联席 会 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形 成 成“党委领导、部门参与 、 、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 的 的格局。“抓统筹”就是 工 工作推进时要统筹队伍、 阵 阵地、载体、制度建设, 通 通过队伍联建、阵地联用 、 、载体联创、经费联筹, 推 推动活动联办、难题联解 , ,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 作 作用;就是要统筹领导班 子 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 、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 建建设,为加快推进经济社 会 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就是要统筹城乡党组织 资 资源,推动政策向基层倾 斜 斜、资源向基层汇聚,实 现 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是始终坚持书记抓、 抓 抓书记。这是推进全面从 严 严治党的根本。“书记抓 ” ”就是要引导各级党组织 书 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 是 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 , ,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的 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 大 大政绩,把党建工作牢牢 记 记在心上、抓

 在手上,做 到 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 建 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 题 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 自 自督办。“抓书记”就是 紧 紧紧抓住各个层级、各个 领 领域、各个类别党组织的 带 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明确 书 书记管党“第一责任”, 不 不断建立并完善党组织书 记记的“两诺两议”、“双 述 述双评”、“考核激励” 等 等制度,做到书记述职述 党 党建、民主评议评党建、 政 政绩考核考党建、干部任 用 用看党建,切实增强各级 党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 责 责任意识和政治自觉,形 成 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 精 精会神抓党建”的生动局 面 面。

 三是始终坚持制度 抓 抓、抓制度。这是推进全 面 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制 度 度抓”就是指以针对性和 指 指导性为主要衡量标准, 在 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 础 础上,建立一套务实管用 的 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 制 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 制 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增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以“ 制 制度建设”严格管党的过 程 程控制,使从严治党的责 任 任在制度层面得到落实和 保 保证。“抓制度”是指以 “ “党建制度改革”为契机 , ,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 、 、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 织 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 制制机制改革,使党的组织 制 制度更加完善,民主集中 制 制有效落实,党内生活严 格 格规范;使干部人事制度 更 更加完善,各领域优秀干 部 部充分涌现;使人才发展 体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 具 具有竞争力的人才优势; 使 使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更加 完 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 严 严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 垒 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

 作 用 用有效发挥。

 四是始终 坚 坚持重点抓、抓重点。这 是 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 证 证。“重点抓”就是要进 一 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 主 主业意识、主动意识和主 角 角意识”,将推进全面从 严 严治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 重 重,与中心工作同谋划、 同 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 、同奖惩,真正做到“两 手 手抓,两手硬”。“抓重 点 点”首先是指要准确把握 从 从严治党的重点,那就是 从 从严管理干部。要让广大 干 干部坚定理念信念,加强 道 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 , ,培育优良作风,自觉履 行 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 严 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 办 办事。同时坚持以严的标 准 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 管 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 束 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 、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 在重点抓好干部工作的同 时 时,还要抓好人才工作和 基 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 设 设,而这两块工作也各有 重 重点。以基层党建为例, 重 重点就是要“一手强政治 功 功能,一手优服务功能” , ,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 垒 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 础 础。

 五是始终坚持典型 抓 抓、抓典型。这是推进全 面 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

 “ “典型抓”是指要主动适 应 应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 推 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 根 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 、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 和 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 际 际,加大工作创新创优的 力 力度,做到有典型独创的 思 思路、有典型独到的方法 、 、有典型独特的抓手,从 而 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 我 我特、人特

 我新”的境界 。

 。“抓典型”是一种重要 的 的领导方法和有效的工作 方 方法,是指提炼党建工作 的 的先进经验,培育党建工 作 作的先进人物。具体而言 , ,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人 才 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 工 工作实践中,遵循党建工 作 作的科学性和规律性,把 握 握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 造 造性,抓住典型的发现、 培 培育、总结、宣传、推广 和 和巩固等环节,发挥典型 引 引路、典型示范、典型带 动 动的作用,进而以点带面 、 、推动全局,开创从严治 党 党工作的新局面。

 剖析 在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方 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会 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 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 了 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 明 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 反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 。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 任 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 期 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 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 当 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 在 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 治 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 八 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 党 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即 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 严 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 比 比较严重的问题。

 1. 管 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 现 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 “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 在 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 作 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 党 党的建设都是“副业”; 有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 住 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 着 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 , ,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 露 露水,一时难

 以看出效果 ; ;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 治 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 响 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 之 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 济 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 出 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 少 少、抓得少、露面少。二 是 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 治 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 行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 党 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 行 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 是 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 建 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 个 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 露 露个脸,“一岗双责”没 有 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 力 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 基 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 下 下达”,满足于“照抄照 搬 搬”,上级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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